一、新源热力公司须依照《滕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关于新建、既有小区及公共建筑申报供热事项的告诉》要求,开展新用热户。
二、既有小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一致申报,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供热主管部门赞同后,由热力公司担任现场勘测确认站址,对规划、建造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移送热力公司,供热主管部门赞同用热,由热力公司处理用热手续。
(一)开发单坐落每年的6月30日之前处理新建小区供热配套建造申报作业,研制企业以上房日期提早2年提报用热请求(监管的工程至少要提早1年)。
2.营业执照规复印件(盖章)、划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供热配套费交纳证明复印件(如请求用热时不能供给,需在签定《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之前供给);
(三)新源热力公司审阅通往后,在《滕州市集中供热用热审批表》填写建造定见,并上报滕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燃气供热办公室(以下简称燃热办)审阅,燃热办审阅通往后,热力公司将项目列入建造规划或监管方案。
(四)热力公司商场营销部与开发单位洽谈新建小区供热配套设备建造协议或监管协议。
(五)建造协议签定后,热力公司安全出产及工程建造部安排建造项目申报、投标及建造;监管协议签定后,热力公司安全出产及工程建造部安排施行工程监管。
(六)项目建造完成后,由开发单位向滕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城市提交归纳检验请求并施行检验。
(七)归纳检验合格后,开发单位处理用热书面请求,并供给小区供热配套费交纳的燃热办审阅证明。
(八)经燃热办和热力公司一起赞同后,开发单位与热力公司签定《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并施行小区供热。
四、具有热量计量条件的非居民用户(原则上请求用热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直接向供热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请求,供热主管部门赞同后由热力公司担任处理用热手续。
三、扫描滕州新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大众号或农行、邮政银行、枣庄商业银行收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二维码在本年度收费告诉中奉告)
四、至客服大厅进行现场缴费。滕州新源热力服务大厅,地址:滕州市樱花苑小区北门往西100米院内联系方式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